【徽时评】朱波:“为群众办实事”不能“打折扣”
摘要:朱波/文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毛竹山村考察时说:“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 |
朱波/文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毛竹山村考察时说:“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心怀“国之大者”,办好“为民小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不可讳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因此,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开展调查研究,搞清楚“办什么”,找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出发点。“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是一场“秀”,要扎进群众堆里、听民声,走村串户、察民情,去田间地头、访民意。扑下身子调查研究,搞清楚群众有哪些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要从实际问题入手,向问题“叫板”,逐项列问题清单,建立台账,挂号督办,做到“完成一个,满意一个,销号一个”。
其次要对症下药,弄明白“怎么办”,找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着力点。“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是“一阵风”,而是“四季风”。为群众办实事既要“说到做到、不放空炮”,又要杜绝“换汤不换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梳理出群众要办的“大小事”,进行分析研判,做到量体裁衣。对群众反映强烈、期待迫切的“急难愁盼”问题,有条件的要抓紧解决,把好事办好;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切忌“蜻蜓点水”“浮于表面”等形式主义歪风邪气,一旦“我为群众办实事”打了折扣,透支的就是群众的获得感。
再次要得心应手,最需要“办啥样”,找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落脚点。群众既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出卷人”又是“阅卷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就是“答卷人”,作风实不实、效果好不好,要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多照一照群众这面“镜子”,多比一比群众这把“尺子”,勿“自说自话、自弹自唱”,真正把群众的“表情包”当成检验“办成事”的“晴雨表”。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总之,党员干部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全力以赴交上一份优秀“成绩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 : 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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