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时代广场被曝光的问题已全部解决
摘要:“社区用房、物业用房也全部收回了,之前小区里被曝光的所有问题到此算是都解决了。”11月1日下午,蚌埠青年街道党工委书记谢庆元高兴地告诉记者,今年4月蚌埠日报在头版持续关…… |
“社区用房、物业用房也全部收回了,之前小区里被曝光的所有问题到此算是都解决了。”11月1日下午,蚌埠青年街道党工委书记谢庆元高兴地告诉记者,今年4月蚌埠日报在头版持续关注并受到市委书记汪莹纯批示的时代广场小区,困扰居民、社区、物业的多重问题终于捋顺、解决了。
4月9日,本报在A1版“关注物业管理系列报道”栏目中,以《小区遗留问题如何破解?》为题,从时代广场这一老旧小区为切入点,曝光了小区遗留问题给物业管理和居民生活带来的诸多困扰。市委书记汪莹纯当天即对本篇物业管理报道做出批示。“这个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有一定的代表性,请市住建局提出既解决当下问题,又管长远的处理意见,10天内报市委、市政府。”
时代广场小区建成于2001年,至今已先后历经了5任物业公司入驻管理。今年2月底,小区第四任物业正式宣布退出小区物业管理。为了不让小区陷入“脱管”状态,3月6日,时代广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引入了第五任物业公司。新物业进驻小区后,由开发商和之前历任物业遗留的种种问题陆续暴露出来,物业服务难以继续开展。
“物业配套用房被出租了、小区公共用房也被占着,甚至地下车库里人防工程的区域都被‘卖’了,业主没地方停车,意见很大。”这是时代广场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彭立军当时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的话。作为新入驻的物业,从前任物业手里交接到的只有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物业办公用房。
为了划分清楚小区权责关系,也为小区物业管理创造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青年街道专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小区的各项产权问题逐个进行摸底调查。4月9日稿件曝光该小区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得到市领导批示后,市住建部门与街道、小区物业等相关单位召开会议,调取小区规划图纸,详细梳理目前存在的问题,明确分工和责任,研究处理方案。
在多个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下,事件终于取得了进展。市人防办在4月13日印发的文件,告知该小区人防工程使用人,小区A1栋地下室全部、A3栋地下室部分为该小区依法配建的人防地下室,属于人防工程。部分用户违规使用,在人防地下室内擅自建墙造门封闭,行为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4月25日记者进入该小区地下室时发现,违建的墙体和门都已全部拆除。
而该小区的社区用房、物业用房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青年街道按照相关法律,“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按照规划图,社区服务用房在设计之初就是为居民服务的公共场所,应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所以开发商应尽快和居委会进行移交,让社区用房能尽快为全体业主所用。
开发商则认为,通过招投标程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再投资建设,本着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配建的社区办公用房应该属于开发商,如果居委会要用,可以通过行政征收或租赁方式取得使用权。其法律依据是民法基本原则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双方对房屋的产权、使用权意见不统一,协商过、争执过,甚至一度还要对簿公堂。开发商对街道要收回社区用房的行为进行了起诉,之后因胜诉可能性不大,撤诉。最近几天,小区物业用房、社区用房终于完成了交接。原先使用这些配建设施的住户、开发商搬离了。
11月1日下午,记者在该小区看到了三百多平方米的社区用房已经被搬空,里面还有一些废弃的杂物。“房子刚腾出来,已经请人去做规划了,今后社区办公终于有个像样的地方,老百姓办事也方便多了。”同乐园社区主任何艳艳说,就是因为配建用房被占用,所以居委会一直蜗居在同乐园小区内,以后,大家可都方便了。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从另一个入口进入了小区物业用房,这里也刚从私人手中完成移交,室内已被搬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很快会把这里收拾好,用作物业办公场所。
“楼道里堆满了垃圾没人清扫、高层的电梯全部停运、业主的车辆无处停放……简直令人无法想象,那段日子看不见保洁也见不到保安。”这是当初时代广场小区的住户王先生向媒体投诉时的话,如今再提起小区,王先生已经面露喜色,“环境大不一样,楼道干净了也亮堂了,电梯也都恢复正常了,小区停车的问题也都是大家一起商量着解决的,这半年多小区环境一变好,连房价都跟着涨了。”
记者手记:
在对这个小区的一些遗留问题进行采访时,曾有规划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我市近几年才出台规定,要求开发商在规划时必须建造社区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并且在小区交付时就移交给相关部门或者人员,按照规划用途投入使用。但是时代广场小区是2001年就投入使用,对于老旧小区的公共用房如何处理,以前还没有遇到过类似问题。这也是该小区的一些遗留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症结所在。现在看来,时代广场小区的经历已经对这一问题给出了答案,不论新小区还是老小区配建的社区用房、物业用房,都要交由居委会和物业进行使用。公家的东西,姓不了“私”。
【实习编辑:陈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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