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企业两年后天上掉下一官司 生意刚起步就被浇灭
摘要:今日经济观察讯 收购一家企业后,双方签字确定了债权债务。没想到两年后又增加一起债务,这让原收购方措手不及;重要的是,生意刚刚起步可能会因此被击垮。家住河南省周口市…… |
今日经济观察讯 收购一家企业后,双方签字确定了债权债务。没想到两年后又增加一起债务,这让原收购方措手不及;重要的是,生意刚刚起步可能会因此被击垮。家住河南省周口市的李成君面对“天上掉下来”的官司非常不理解,“在中国做实体经咋就这么难?”最近面对媒体老李无奈发出这样的感慨。
收购企业两年后天上掉下一官司
近日,李成君向媒体反映,说2012年底,他和合作伙伴周新萍,收购了河南蓝泉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泉公司),双方明确债权债务,签字确认。
收购一烂摊子,百废待兴,原来的啤酒也无法生产,准备开发新的产品。正当新产品刚准备生产时,2014年底收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传票,被开封安利达金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利达公司)告上法庭,被起诉索要62万元工程款。
一审在开封鼓楼区人民法院,二审在开封市中级法院,李成君、周新萍均败诉,被判支付原告62万元工程款。
在审理中,李成君等的代理律师向法庭呈送相关证据,说明该笔所谓的工程款和他们几位被告没有关系,李成君、周新萍二人和蓝泉公司原法人代表李学魁(也是该公司原来唯一的投资人)于2012年11月3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的清清楚楚。债务共计35笔,有公司(债权单位)有个人,最少的一笔仅仅2000多元,债务总额6000925,33元。没有这笔安利达公司的债债务。
“就这样一起案情非常明了的官司竟然判我败诉,让人非常想不通。”李成君说。
涉嫌虚假诉讼进行讹诈?
李成君认为,他们受让李学魁蓝泉公司的债权债务中,不包括什么安利达公司“从天而降”的60多万元的债务!
但是,他们提供的证据、证言法庭根本不采纳,却采信与此案有利益关系的李学魁的一份纯粹文字“证明”材料。李成君说:“无论安利达公司与蓝泉公司是否有工程款纠纷都与我无关,要还钱也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在打官司过程中,疑点重重,涉事有关方很大可能虚假诉讼。”李成君认为。“仅仅凭借李学魁与他人提供的材料就让我败诉还钱,今天60万,是不是明天还有,后天还有,这样下去如何得了?”
因为种种原因,原本困难重重、举步维艰的企业被迫支付二十几万元,更加艰难;原本一个新项目可能被迫停产。
2018年5月8日,本网络记者电话联系王有奎法官,王法官电话里说,因为时间过去太久了,他对该案没什么印象了;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走申诉途径;如果对他本人在审理此案中有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河南省知名律师法任成宇和刘明都对本案发表评论认为,如果该案件提及债务真实存在的话,法院应当从多方面考虑,不应把一个案件孤立看待。原来的买受人不应该再为出让人承担债务清单以外的债务,在判决之初就应该考虑这点,一次解决避免浪费司法资源,给企业家创造良好发展空间。
责任编辑 : 徽风皖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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